擬批準的海洋工程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文件
項目編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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項目名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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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設地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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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設單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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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設項目概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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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眾參與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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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關環保措施承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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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環境影響及預防或者減輕不良環境影響的對策和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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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00001811019001880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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舟山-寧波-紹興成品油管道工程(海域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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舟山、寧波海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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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浙石油儲運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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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工程海底管道長度約54.29km,路由始于舟山綠色石化基地北堤,至慈溪新浦外海岸登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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環評編制期間,按規定以張貼公告公示、網站公示、登報等形式開展了公眾參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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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設單位承諾,將按照環評提出的相關要求實施項目建設,確保落實各項污染防治和生態?;ご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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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廢氣:管線兩側登陸點臨時施工場地進行灑水,減少揚塵的產生;保持施工船舶、機械設備的良好運作,尾氣正常排放。
2、廢水:收集后的生活污水處理,進行簡易處理后回用于施工臨時營地灑水,不得直接排放;施工船舶的含油污水不得排海,按規定實行鉛封管理。
3、固廢:施工人員的生活垃圾收集到指定的垃圾箱(筒)內,由當地環衛部門統一收集,集中處理;
施工產生的棄方、鉆屑、泥漿進行集中收集,應及時清運送至指定地點,不得隨意丟放。
4、噪聲:選擇低噪聲的機械設備,對產生高噪聲的機械設備進行消聲處理,定期對施工用機械設備進行維護檢修,使其保持良好的運行。5、海洋生態:擬建項目的建設對海域生態環境會產生一定的影響,采取增殖放流的措施恢復海域資源。
環評結論表明,該項目在落實各項環保措施、生態環境?;ご朧?、風險防范和應急對策措施的基礎上,從環保角度認為項目實施是可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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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審批程序的有關規定,經審議,我廳擬對該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文件作出審批意見。為保證審批意見的嚴肅性和公正性,維護公眾環境權益,現將該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文件的基本情況予以公告。公告期為2018年11月12日起(5個工作日)。
聯系人:浙江省生態環境廳海洋生態環境處
聯系電話:28903375 傳真:28869121
通訊地址:杭州市學院路117號。
聽證告知: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許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內申請人、利害關系人可對上述擬作出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文件批復決定要求聽證。 |